| 网站首页 | 食品新闻 | 食品安全 | 食品技术 | 食品行情 | 食品政策 | 文章中心 | 图片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食品新闻网 >> 文章中心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内蒙古最新食品抽检情况发布不合格产品涉多个超市           ★★★ 【字体:
内蒙古最新食品抽检情况发布不合格产品涉多个超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2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4大类食品562批次样品,其中。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欢喜登来超市销售的、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洪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水花生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新风路都德利连锁超市销售的、包头市恒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炖(卤)排骨调料,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一)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扈静茹蔬菜副食批发部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小孟精品水果干果批发销售的吊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一)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李雄干果店销售的、呼和浩特市鑫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赤峰市松山区韩二立水产门市销售的、瑞安市华忠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带鱼段,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嘉乐福生鲜超市销售的、包头市云海粮油副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以干基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赤峰市宁城县国联超市销售的、内蒙古百岁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露(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鑫亮超市销售的、赤峰旺乐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腐竹,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一)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华盛超市销售的、内蒙古吕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分装),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蒙大超市总店销售的、内蒙古康汇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忆味轩农家菜馆使用的、洁诺餐具消毒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中国有机食品市场运营分析及
    有机食品与有机食品市场
    第三届全国有机安全食品狂欢
    中央媒体看辽宁丨经济日报:
    君乐宝优萃上市两年 致力于为
    2015-20年中国有机食品行业现
    有机食品展美国费城有机食品
    改革红利“健康消费”引领“
    爱玛时代智利优质有机产品顺
    有机食品展上海国际有机及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