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融安县金桔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绿色食品认证项目的采购询价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4/23 14:30: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绿色食品认证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被询价的报价单位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所需项目服务及符合相关资质,符合本询价函“三、资质要求”。

  2.有意向采购本项目的单位,请在2024年4月26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用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不接收传真),迟到的回函我局拒绝受理。

  3.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4.在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报价最低价格及承担同类项目次数最多作为成交受委托方,该机构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完成12个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负责绿色食品认证整个申报过程,协助认证主体完成绿色食品认证现场检查、填报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建立基地绿色技术推广牌和绿色生产墙上制度。承担绿色食品认证过程中产生的认证审核费、环境产品等相关检测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基地牌、墙上制度制作费等相关费用。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请将材料以书面形式密封并盖公章,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送我单位参加询价评审。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商务中心1号楼四楼种植业执法中队(联系人:钟岚,电线)。

  —绿色食品认证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须知1.被询价的报价单位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所需项目服务及符合相关资质,符合本询价函“三、资质要求”。

  6日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用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不接收传真),迟到的回函我局拒绝受理。3.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4.在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报价最低价格及承担同类项目次数最多作为成交受委托方,该机构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填报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建立基地绿色技术推广牌和绿色生产墙上制度。承担绿色食品认证过程中产生的认证审核费、环境产品等相关检测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基地牌、墙上制度制作费等相关费用。次

  26日前报送我单位参加询价评审。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商务中心1号楼四楼种植业执法中队(联系人:钟岚,电线)。融安县农业农村局20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